各二级院、部及相关单位: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2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已经发布,请各单位认真阅读通知内容及申报要求,按照要求组织申报。
一、时间安排:
1、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6月18日止。
2、科研处评审类型及时间(团队、杰青、重点、联合基金):6月14日之前,组织校内专家评审。
各单位评审类型及时间(优青、联合引导):6月14日之前,组织本院专家评审,并将结果报科研处。
3、系统上传时间:6月14-17日,所有评审通过的项目,在系统提交完毕。
4、材料报送时间:6月18日,纸件邮寄省里。
二、申报方式:网上申报。
申报人统一通过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http://111.41.51.120:8180/pmshlj/default.html)在线申报。申报网络系统开放起止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9:00时起至2024年6月18日16:00时止,全天24小时均可申请(含星期六、星期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其他安排:
1、形审方面:由各二级单位负责对所有类型的项目进行形审。
2、申报条件:
①申请人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正式在编在岗人员或依托单位长期聘用人员, 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将在项目实施期内退休的科技人员(包括延聘人员)不得申报,各二级单位应据此做好资格审查工作(详见附件1)。
②曾主持的省科技计划项目均已通过验收或结题,申请(含参加)省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其中只能主持1项(详见附件1)。
③其他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
一旦校内评审通过,项目名称、人员顺序、预期成果均不得更改。如确有必要进行修改,由各二级单位作出书面申请,科研院长签字盖章,并经本单位当年通过校内评审的同类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意并签字,报科研处审核后,方可进行修改。
3、凡是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
四、省拨名额:综合考虑各单位近3年省基金、国基的获批情况,指标分配见下表:
科研处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