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委组织部,中省直各单位组织部(干部、人事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以党建引领有力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切实增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当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是最重要最紧迫的政治任务。全省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坚决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发挥好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全面进入“战时”状态,团结带领广大群众,全力做好打持久战、攻坚战的各项准备,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践行初心使命、彰显责任担当。
二、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广大基层党组织要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黑办发电〔2020〕12号)部署安排,切实担负起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职责,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宣传发动、摸底排查、重点部位筛查等群防群控工作,大打一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要强化属地管理,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取领导班子成员和村(社区)“两委”成员带头分片包干、全覆盖登记排查、全方位服务引领等方式,分兵把口、责任到人,把科学防护知识宣传到社区到村到户到人,逐户逐人统计摸排,及时收集报送相关信息,对鳏寡孤独等特殊人群逐一上门走访,为集中隔离救治的患者家属和居家观察人员做好服务保障。各地要切实发挥驻村工作队作用,共同做好农村疫情防控工作。医疗卫生、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承担一线防控任务的部门党组织要坚决守住各自关口,强力防控疫情输入、输出、传播和蔓延。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科研院所等党组织要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及时掌握职工、师生的健康状况,切实做好防控工作。
三、要引导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走在前列作出表率。广大党员干部要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人民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挺身而出,勇于担当作为,敢于迎难而上,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果断决策、狠抓落实,做到有责负责尽责。广大党员要带头落实党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带头站在疫情防控工作最前沿,带头坚守岗位、严守纪律、扎实工作,响应号召,不聚集、不聚餐、不聚会,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带头解读政策措施、关心关爱群众,引导广大群众正确理解、积极配合、科学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广大党员医护人员要冲锋在前、战斗在前,全力救治患病群众,同时注意做好自身防护工作,有关部门要关心他们的工作、生活和身心健康。
四、各级组织部门要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各级组织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注意在疫情防控的第一线考察识别干部,把领导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表现作为评价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注意发现重用那些在关键时刻有担当有作为的好干部,对工作不力的要及时调整,对不担当不作为、弄虚作假、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要及时发现和总结宣传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带领群众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坚决夺取疫情防控工作的最终胜利。
各地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请及时报省委组织部。
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
2020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