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制订的《大庆市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暂行办法》,2020年是大庆市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年。经大庆市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委员会审定,现将《大庆市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方案》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评奖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坚持面向大庆、面向应用、面向现实,向一线社科理论工作者、中青年人才、特色学科倾斜,注重推出在理论研究上有创新价值、在解决实际问题上有应用价值,对大庆经济社会发展、社会科学学科建设有重要贡献的优秀成果。
二、评奖时限、范围和类别
⒈申报成果的时限: 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正式出版的以第一版印刷时间为准、立项课题以结项时间为准、对策建议以完成时间为准)之间的科研成果。从未申报评奖的作者,其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之间的成果也可申报。
在此时限内,凡本市行政区域内单位或个人符合规定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
⒉申报成果的范围:凡在正式出版社、公开出版物、有准印证的内部出版物出版发表或收入市级以上理论研讨会论文集的研究成果,经过市局级领导签批或有关部门立项并已结题验收的市级以上研究课题成果,均可申报参评。
虽未出版发表和立项,但被决策或实际部门采用,取得明显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应用性研究成果,可以申报参评。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成果,研究对象属于社会科学,虽然借鉴运用了自然科学的内容、手段、方法,其成果应属社会科学评奖范围,可以参评。
以下成果不在申报范围:自然科学类成果,教材、教学参考书、年鉴、志书、文学艺术创作作品、文件、领导讲话、工作总结、时事新闻、大事纪、概览、辑集的人物传略、回忆录、统计资料;著作权有争议的研究成果;涉及国家机密的成果;已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的研究成果(不包括民间奖励);境外出版物发表的成果。
⒊申报成果的类别:参评成果按体裁分为著作类、论文类、课题类。按奖项名称分为荣誉奖、著作奖、论文奖、课题奖、青年奖。
三、成果申报
1、申报要求:①申报者以第一作者申报的成果只限1项。②合作成果原则上由第一作者申报,并注明“XXX等”字样;由第二作者申报的,须出具第一作者让权证明,让权只能到第二作者。③多人文章编辑而成的论文集,不能整体申报,只允许其中的某一篇文章单独申报。④系列丛书只能选择整体参评或分册参评一种方式。⑤成果署名是单位的,由署名单位申报,如由执笔者申报,须由署名单位出具执笔证明和授权申报证明。⑥成果出版发表时,年龄在39周岁以下(含39周岁)的作者,方可申报青年奖。如是合作成果,作者均须在39周岁以下。⑦市局级领导的研究成果方可申报荣誉奖。
2、需提交的材料:《申报评审书》、研究成果、相关佐证材料,实名、匿名纸质各一份和电子版实名、匿名(初评时需要)发至电子邮箱。
3、电子材料于6月22日前发至电子邮箱nepu_sunhongmin@163.com
纸质材料于6月22日送至学术理论研究部(机关楼222室)因为疫情原因安排错时收取材料
具体安排如下:
8:30-8:50人文科学学院
8:50-9:10马克思学院
9: 10-9: 30经济管理学院
9:30-10:00大庆精神育人基地、校机关
10:00-10:30外国语学院、秦皇岛分校、艺术学院等其他相关单位
四、评奖步骤
(一)初评
1.初评时间:6月1日—6月25日。
2.初评任务:将初评得分和意见填入《申报评审书》,将成果按类别和评分进行制表,报送市评奖办。
(二)复评
1.复评时间:7月1日—8月31日。
2.复评任务:①市评奖办对各初评单位报送的成果材料进行复审;②遴选相关专家,按成果类别组成评审组,对成果进行全面复核、评审;③向市评奖委员会提出终评数额及比例,报市评奖委员会评定。
(三)终评
1.终评时间:9月1日—10月30日。
2.终评任务:市评奖委员会对复评阶段提出的奖励意见进行审核评议,最终确定奖励项目、数量和等级。
(四)结果公示
终评结束后,由市评奖办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如对获奖成果有异议的,可具名向市评奖办提出申诉或投诉。市评奖办核实后提出处理意见,报市评奖委员会审定,确定最终结果。
(五)表彰奖励
对获奖成果,按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表彰奖励,向作者颁发获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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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孙红敏
邮箱:nepu_sunhongmin@163.com
联系电话:13604647981(微信同号)
学术理论研究部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