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国家监察全覆盖的重要指示精神,依据《关于开展驻庆省垂直单位、中省直企业、高等院校、金融保险企业监察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庆监办发[2020]1号)的要求,现组织全校监察对象开展信息采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请各二级单位指派一名负责人进行数据的汇总、上报工作。
2.监察对象是指学校范围内(学校党政管理和教辅机构、教学院部和科研单位)从事管理的人员,包括从事领导、组织、管理、监督等活动的人员。
3.请监察对象自行下载并安装软件(具体软件下载见附件4、操作说明见附件2),并根据具体填报要求(见附件1)完成本人信息采集工作并报送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将上报的压缩包进行汇总,汇总后的文件夹名称为二级单位名称+人数,并于2020年9月21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监察对象采集人员统计表》(附件3)纸质版和汇总后的数据(以光盘或者优盘形式)报送至机关楼523室。
请填报人重视本次采集工作。所有采集工作不得通过微信、邮件等方式在互联网上传输采集数据。
联系人:曹磊 联系电话:13734567670 6503361
纪检监察处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