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及相关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2020年第2期应急管理项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管理研究》申请说明》的通知已经发布,请各单位认真阅读通知内容及申报要求,按照要求组织申报。
一、申报日期:从即日起至2020年10月28日止。
二、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本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者工作站内从事研究工作、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申请本项目。
(二)申请限项规定
1. 本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
2. 申请人同一年度一般只能申请1项专项项目(含应急管理项目)。
3. 主持或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应急管理项目尚未结题的人员,不得作为主持人或参与人申请此次应急管理项目。
(三)申请注意事项
1. 本项目试行无纸化申请,研究期限为10-12个月(2020年12月—2021年11月)。项目启动6个月后进行中期检查与阶段成果的交流。应急管理项目的研究成果最终体现为政策建议报告、媒体报道、研究报告、专著及学术论文等形式。应急管理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将以政策报告作为评价的重点,最终形成的研究报告应围绕所形成的政策报告进行撰写,具体内容应包括:提出的政策报告或建议,支撑政策结论和建议的理论、方法、数据、逻辑等。
2. 鼓励并优先资助团队整体申请本项目。要求申请人将本项目作为一个整体来申请,其中包含1个总课题和7个子课题,并分别提交项目总体申请书和各子课题申请书,在研究内容中应明确说明本课题与其它相关课题之间的关系,加强各课题之间的合作。总负责人需在申请书中介绍子课题分工情况,并附上“整体申请项目承诺函”,子课题无需提供承诺函。对不能组织团队整体申请,但对某一子课题特别有研究优势的单份申请也有可能获得资助,该申请获准立项后申请人将归入整个项目团队。
3. 管理科学部将采取项目总负责人承担本项目研究的形式,由总负责人组织团队进行研究。基金委接受申请书后将组织预评审,计划在11月组织召开答辩评审会。接到答辩通知的项目团队,总负责人须亲自参加答辩,不按时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经评审组专家评议,管理科学部计划择优资助一个团队(评审组专家可能会择优组合团队)。通过评审决定资助的项目将在11月通知申请人,未获得资助的不再另行通知。每个子课题资助直接经费不超过16万元,总课题资助直接经费不超过24万元。
4. 拟申请项目的申请人到基金委网站在线填写2020年度申请书,申请代码选填“G04”,资助类别选填“专项项目”,亚类说明选填“研究项目”,附注说明选填“管理科学部应急管理项目”。正文部分按照“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本项目指南发布的课题内容撰写,项目名称应与上述8个课题名称保持完全一致,否则将不予受理。
5. 申请人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6.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务必在2020年10月26日—2020年10月30日16时期间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总课题提供的整体申请项目承诺函和各课题申请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三、提交材料
1.系统生成的申请书及附件PDF文件纸质版1份(A4纸打印,不用装订,用于科研处形审);
2.二级院部的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加盖二级院部公章);
3.所有纸质材料由二级院部统一交至科研二科,电子版统一发至kyc01@126.com的邮箱。
四、申报要求、材料、相关工作流程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参见附件。或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9072.htm),查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2020年第2期应急管理项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管理研究》申请说明》的通知。
五、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和科研二科联系。(机关楼315室)
联系人:李卓、宋艳华
联系电话:6504212
科研处
2020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