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及相关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关于征集2021年度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的通告》的通知已经发布,请各单位认真阅读通知内容及要求,按照要求提出立项领域建议。
一、申报日期:从即日起至2020年11月05日止。
二、重大项目立项领域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立项领域建议的要求。
1.建议的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具有组织实施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2.注重从工程应用实践中提炼科学问题并提出基础研究内容,科学目标明确、集中,学科交叉性强。
3.国内具备较好的研究工作积累和研究条件,研究队伍优势明显,且优秀中青年人才储备充足。
4.经过较高强度的支持,有望在解决关键科学问题方面取得较大突破。
(二)建议人资格。
1.第一建议人应是一线科学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具有长期从事自然科学基础研究的经历。
2.第一建议人和共同建议人总数不超过5人。
3.第一建议人和共同建议人同年只能提出或参与提出1项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
(三)立项领域建议的主要内容。
1.重大项目立项领域依据。结合科学问题的四类属性中的一类或几类,论述与立项领域建议相关的科学前沿及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着重阐述重大项目立项领域的必要性。
2.科学目标、核心科学问题及拟开展的主要研究内容。科学目标简洁明确,核心科学问题要高度凝练并具前瞻性;围绕核心科学问题拟开展的研究内容须有机联系、相互支撑,学科交叉性强。
3.在相关领域国内已有的工作基础。我国研究队伍现状及国际上所处位置,着重论述我国是否具备开展相关研究并取得突破的基础和条件。
三、提交材料
1.“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Word和PDF两个电子版文件。
2.“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纸件一份。
3.所有纸质材料由二级院部统一交至科研二科,电子版统一发至kyc01@126.com的邮箱。
四、申报要求、材料、相关工作流程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参见附件。
五、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和科研二科联系。(机关楼315室)
联 系 人:李卓、宋艳华
联系电话:6504212
科研处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