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和省重点实验室:
年度运行报告是省重点实验室运行情况评估和补助支持的必要条件,根据《黑龙江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试行)》要求,请各有关依托二级单位组织所属省重点实验室认真填报《2020年度运行情况报告》,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凡经省科技厅认定(备案)的省重点实验室都必须按照要求报送年度运行报告,详见附件1。
二、填报时间
2021年3月23日-2021年4月13日。
三、填报方式
请各省重点实验室通过登录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网址http://111.41.51.120:8180/pmshlj/index.html#/technologyInnovation?system=kjcxpt),选择“重点实验室”入口,进行网上填报。所有重点实验室需先在系统内完成“省重点实验室备案”后,再填写2020年度运行情况报告(操作说明详见附件2)。
四、有关要求
请各相关二级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填报工作,认真审核填报材料,把好质量关、真伪关、诚信关。各重点实验室要如实填报,不得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如有违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无故不填报的省重点实验室,省科技厅按考核评估不合格处理。
联系人及电话: 王华、郭瑞雪,0459-6503617
填报技术咨询电话: 0451-82651341
科研处平台科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