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额外领取1000元“两费”补贴资助人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配偶无业需提供结婚证、配偶未能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社会保险费全部由个人缴交的证明(政府行政大厅可打印带有社保公章的近6个月缴费明细)。
2.丧偶的单职工需提供结婚证和配偶死亡证明。
3.离异的抚养未成年子女(子女年龄计算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单职工需提供离婚证、子女户口簿、法院判决或民事调解书。
4.配偶为现役军人的职工需提供结婚证、配偶工作单位证明和军人有效证件。
5.享受“两费”补贴的职工去世后,如配偶无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不发放采暖补贴的,需提供结婚证、未再婚证明,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供工作单位不发放采暖补贴的证明。
结婚证丢失可提供户口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
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请于2021年9月24日下班前交到后勤管理处总务科(机关楼203);9月23、24日两天后勤管理处总务科派专人在离退休职工活动中心收取退休人员相关材料。
未能按时提供材料者,“两费”补贴暂不发放,酌情在下一批或下一年度发放。
联系电话:6503672 6503785
后勤管理处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