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及相关单位: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公告》的通知已经发布,请各单位认真阅读通知内容及申报要求,按照要求组织申报。
一、申报日期:从即日起至2021年11月15日止。
二、本次申报成果形式以单本学术专著、学术期刊为主,申报选题应来自全国社科工作办发布的推荐选题目录(见附件3)。
三、申报程序
1、申请学术著作类项目,申请人应先与出版责任单位取得联系。出版责任单位按本公告规定的要求,依据相关学术委员会或内部评审机制,公平、公正甄选联合申报的申请人,重点考察和评估申请人的资质和各项能力,择优联合申报。对于非主译的项目申请人,出版责任单位要重点考察其项目研究能力、中外学术交往和协调能力、项目组织能力等。确定申请人后,双方就外译事务的各项分工协商达成一致,并自行签订《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分工合同》。
2、项目实行网络填报信息。网络填报系统于11月1日至11月15日开放,在此期间项目申报双方可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以实名信息提交注册申请,审核通过后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四、提交材料
1、在系统内按照要求填报信息后,导出申请书,一式8份(含1份原件),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2、学术著作类成果,必须提供所翻译原著、翻译样章各7份(样章须包含目录及核心章节且以中文计不少于1.5万字),《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分工合同》、与国外学术出版机构签订的出版合同或出版意向证明及中文翻译件、国外出版机构法律证明文件(非目录内出版机构须另附中文翻译件)、原著著作权人对该文版的授权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也可附上反映原著和申请人学术水平及其影响的相关材料。
3、期刊类成果,应提供近一年内出版的样刊一式7份,期刊出版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反映本期刊学术水平及其社会影响的相关材料;编委会成员名单及工作单位(国际编委含国籍)。其中,证明学术水平和社会影响的材料,必须含期刊所在学科国家级学会的证明,以及相关权威学术期刊评价平台纳入证明或影响因子评估证明。
五、申报要求、材料、相关工作流程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参见附件。或到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http://www.nopss.gov.cn/n1/2021/0918/c431031-32231283.html),查看《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公告》。
六、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和科研二科联系。(机关楼315室)
联 系 人:李卓、宋艳华
联系电话:6504212
科研处
2021.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