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及相关单位: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黑龙江)申报指南建议的通知》已经发布,请各单位认真阅读通知内容及要求,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一、截止日期:2022年03月28日上午10:00之前。
二、总体要求
1.本次指南建议征集立足黑龙江省发展需求,服务国家重大战略,聚焦我省经济、社会、科技发展面临的重大科学问题和急需解决的关键技术难题,鼓励各单位联合省内外优势科研力量联合提交指南建议,开展跨区域、跨学科的合作研究,建设高水平基础研究人才队伍,进一步提升我省原始创新能力。
2.联合基金项目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支持项目”的形式予以资助,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项,资助期限4年。申报指南按照重点项目层次进行建议。
三、重点领域
本次指南建议征集领域包括:生物与农业、环境与生态、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电子信息、人口与健康等五个领域。推荐单位要围绕我省优势特色,根据各自科研实力、研究基础、团队力量、学科比较优势等遴选、凝练和推荐指南建议。
四、指南建议要求
1.指南建议中研究方向设置要聚焦科学问题,应当提炼精准,导向明确,特色鲜明,且具有前沿性;应当具备基础研究特点,避免偏向技术应用;要具有创新性,避免选取陈旧或重复资助的研究方向,特别是要避免与国家科技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其他已资助项目的重复。
2.指南建议应具有一定的包容性,不出现明显限制性要素,避免指向性过于明显和竞争性不够等问题,同时也要避免过于宽泛;应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和相关成果,在国内具有较强竞争力,并能充分体现区域特色,深入研究可望取得更大突破性进展。每个指南建议应由2名以上科研人员提出,且均具备申请承担项目的相应能力和水平。
3.指南建议中研究内容要按照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格式(模板)规范填写,应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文字表述简明扼要、高度凝练。指南建议须符合科研伦理、科技安全的相关要求,且不得含有保密的内容。
4.指南建议应正确填写最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二级学科代码,每项指南建议只能涉及一个科学部,并明确至少一个二级学科代码。
五、提交材料
1、《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黑龙江)项目指南建议表》 纸件1份,二级院、部签字盖章。
2、所有纸质材料由二级院、部统一交至科研二科,电子版统一发至kyc01@126.com的邮箱。
六、通知的具体内容、要求等信息参见附件。或到黑龙江省科技厅网站(http://www.hljkjt.gov.cn/html/zwgk/TZTG/bjsx/show-32925.html),查看《关于征集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黑龙江)申报指南建议》。
七、如有疑问,请及时和科研二科联系。(机关楼315室)
联 系 人:李卓、宋艳华
联系电话:6504212
科研处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