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助力稳经济大盘政策措施落地生效的通知》(黑财预[2022]77号)要求,学校各单位应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年底突击花钱,切实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预算资金分解下达,确保及早发挥资金效能
各主管部门要及时对预算资金进行全面清理,对于未分配或者情况发生变化无需执行或者短期内不具备执行条件的项目预算,要按规定及时交回学校,优先用于急需支持的项目。尽快对年初学校事业经费部门预算中安排的专项资金和上级部门下达的高水平大学及优势特色学科专项资金、高教强省专项资金进行预算分配和资金使用论证,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
二、推动项目资金及时结算,确保资金支付效率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资金支出工作,认真分析预算执行进度缓慢原因,落实专人负责,各主管部门要督促项目单位抓紧时间组织实施,尽快形成实际支出,确保资金支付效率。尤其是政府采购项目,要加大力度敦促供货商尽快履行合同,达到验收条件的项目,应积极组织验收,力争在7月底前完成货物到场安装,加快办理结算手续。
三、全面清理结转结余
严格落实国家和省财政关于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除科研专项资金外,其他专项资金使用期限均为2年,对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省财政厅要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学校资金十分紧张,争取专项资金不易,各部门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对不足两年的结转资金,要加快预算执行,减少不必要损失。
四、其他事项
2022年省财政厅每季度进行一次资金支付进度情况统计。对于支出进度偏慢的单位,财政定期通报,并约谈相关负责人。因此,对于专项资金支付缓慢的单位,学校也将采取约谈的方式督促进度。
计划财务处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