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十届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夯实监督工作基础,切实保证监察对象信息完整、准确、鲜活,依据大庆市监委《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市监察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庆监办发[2022]1号)要求,现开展全校监察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请各单位指派一名采集工作负责人进行数据的汇总、上报工作。
2.监察对象是指学校范围内(党政管理、教辅机构、教学院部和科研单位)从事管理的人员,包括从事领导、组织、管理、监督等活动的人员。
3.请监察对象自行下载并安装软件2.1版本(具体软件压缩包见附件1,安装、操作说明见附件2),并根据具体填报要求(见附件3)完成本人信息采集。各单位将上报的压缩包进行汇总,汇总后的文件夹名称为单位名称+人数,并于2022年10月13日下班前将盖单位公章的《监察对象信息采集统计表》纸质版(见附件4)和汇总后数据(光盘或U盘形式)报送至机关楼523室。
请填报人高度重视本次采集工作。所有采集数据不得通过微信、邮件等方式在互联网上传输。
联系人:曹磊 联系电话:13734567670 6503361
纪委办公室
2022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