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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黑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备案工作的通知

来源:Bwin必赢国际官网主站 发布时间:2022-10-17访问次数:

各相关二级单位: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有关内容,根据《黑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平台管理办法》(黑科规〔2022〕12号)(见附件1),省科技厅下发通知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黑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平台(以下简称国合平台)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条件

(一)国合平台是省内高校、科研院所等各类创新主体与海外合作伙伴共建的联合实验室、创新研究中心等合作平台。

(二)国合平台依托单位为黑龙江省境内的高校、科研院所等各类创新主体,具有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条件和能力,合作内容符合我省科技、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并符合国家和我省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三)有相对稳定的国际科技合作渠道、人才团队和资金来源,有明确的国际科技合作发展目标和实施方案,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特色优势,拥有必要的实验研究设备。

(四)与海外合作伙伴有长期合作关系。海外合作伙伴应为同领域公认的有一定研发能力的相关机构。双方科研人员长期或短期交流互访累积已达到10人次以上,已经开展了实质性的联合研发并取得了有影响的国际科技合作成果。按相关指标进行量化,分数达到及格以上作为备案依据。

(五)在海外建设的国合平台在驻在国(地区)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与研究条件,与驻在国(地区)相关机构有长期合作协议。

二、备案程序

(一)拟备案学院填报《黑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平台申报书》(附件2),准备与海外合作伙伴开展合作的佐证材料,经学校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提交至省教育厅。

(二)省教育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关。

(三)省科技厅对相材料进行审查或现场核查,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无异议的纳入备案管理。

三、有关要求

本年度接受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4日,拟备案的学院请按时将申请书纸质版一式四份及汇总表一份(附件3,加盖学院公章),交至机关楼315,电子版材料报送至邮箱kycptk@126.com。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珊珊  孙明艳

联系电话:0459-6503617

 

                                                          科研处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