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黑龙江省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行动方案》的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学校“十四五”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开展科技成果产业化专项行动,引导科研人员投入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加速推进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和产业化,设立科技成果产业化培育基金项目,现将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要求
1、申报人为Bwin必赢官网教师。
2、申报项目须依托重要创新成果且具备可转化、产业化前景。
3、申报项目依托成果在建设期内实现成果转化或产业化落地目标。
二、申报类别及资助标准
科技成果产业化培育基金项目实施期为2022年11月-2023年11月,基金分以下两类:
知识产权转化类项目(A类),资助额度为8万元/专项,拟资助15项(每名教师限报1项)。
(二)成果产业化类项目(B类),资助额度为5万元/专项,拟资助6项(每名教师限报1项)。
三、申报条件及结题条件
1、知识产权转化类项目(A类)
申报条件:申报项目依托成果具有应用转化前景,技术成熟度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学校为唯一权利人。
结题条件:签订知识产权转让或实施许可合同且项目累计转化金额不低于20万元(以原始合同和学校财务到账经费为准)。
2、成果产业化类项目(B类)
申报条件:申报项目依托成果是具有产业化前景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装置及其系统,具有一定成熟度,可落地转化,能够产生可量化的经济社会效益。
结题条件:申报项目依托成果以自行投资或作价入股方式进行产业化,有一定的投资规模、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和新增产值,预期新增经济效益不低于10万元。
四、项目申报有关要求
申报人应对标申报条件和结题条件进行申报,其中技术成熟度评价作为评审条件的重要依据,申报前应对申报项目依托成果的技术成熟度水平进行自评。
科研处对申报的项目进行条件审查和内容审核,对于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组织评审确定拟资助项目,并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项目评审时间及其他相关规定另行通知。
五、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人填写《科技成果产业化培育基金申报书》(一式三份)(附件1),《科技成果产业化培育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
申报材料以院部为单位汇总,纸质版材料提交至科研处313,电子版材料发送至nepuzh@126.com。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高晶
联系电话:0459-6503798
科研处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