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及相关单位:
为加强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管理,进一步规范项目结题工作,现就做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日期:2022年12月15日前在线提交项目验收材料。
二、项目结题范围:2019年度立项未结题的项目。
三、项目结题方式:网上结题
项目负责人应尽快登录省基金系统,完成在线填写。网上登陆“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http://111.41.51.120:8180/pmshlj/default.html)在线填写科技报告和项目验收申请,并提交依托单位审核。
四、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依据签订的《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任务书》(以下简称《计划任务书》)确定的内容及指标进行结题。
2、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结题或超出批准时间内还未结题且没有提交终止申请的项目,省科技厅将按照《黑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对超期不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进行科研失信惩戒。
五、结题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和科研处联系。(机关楼315室)
科研二科联系人:李 卓、宋艳华
联系电话:6504212
平台科联系人:姜姗姗、孙明艳
联系电话:6503617
科研处
2022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