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及相关单位:
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已经发布,请各单位认真阅读通知内容及申报要求,按照要求组织申报。
一、申报日期:从即日起至2023年03月17日上午09:00止。
二、申报要求
1、申报者要按《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申报。选题要符合参考选题范围(不包括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2、为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研究,项目负责人年度只能申报 1 个研究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 2 个研究项目。除委托项目外,原则上对有在研项目的,年度不再给予立项。应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
3、申报项目须按照《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的有关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两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4、研究项目一般要求当年 11 月份前完成结项,选题重要,研究难度较大的,原则上时间不超过 2 年。
三、报送材料
1、《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2023)》纸质版一式4份(A3纸正反打印、中缝装订)。
2、《2023年市社科规划立项汇总表》纸质版1份,二级单位签字、盖章。
3、所有材料以二级院部为单位统一报送,纸质材料交至机关楼315室,电子版发至kyc01@126.com的邮箱。
四、申报要求、材料、相关工作流程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参见附件。
五、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和科研二科联系。(机关楼315)
联 系 人:李 卓、宋艳华
科研处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