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及相关单位: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黑龙江)申报指南建议的通知》已经发布,请各单位认真阅读通知内容及要求,按照要求组织申报。
一、截止日期:2023年04月05日上午10:00点之前。
二、总体要求
1.推荐项目申报指南建议应围绕《黑龙江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总体部署,立足构建“4567”现代产业体系,聚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产业发展中的紧迫需求、行业发展中的共性需求及瓶颈问题,梳理凝练关键科学问题,按照重点项目层次研究提出指南建议。
2.本次指南建议征集领域包括:生物与农业、环境与生态、能源与化工、新材料与先进制造、人口与健康等五个领域。项目指南发布、申请受理等工作,由国家基金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运行机制和有关管理规定组织开展,并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其他类型项目按规定共同限项申请。
三、指南建议要求
1.科学性。指南建议应聚焦科学问题,提炼精准,导向明确,特色鲜明,具备创新性;应体现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特点,突出原始创新,避免偏向技术应用以及选取陈旧或重复资助的研究方向。
2.包容性。指南建议应具有一定的包容性,不出现明显限制性要素,避免指向性过于明显和竞争性不够等问题;要避免过于宽泛,应体现我省的需求、优势和特色,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和相关成果,面向全国有较强竞争力。
3.规范性。指南建议应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文字表述简明扼要、高度凝练,原则上不超过三句话(50字以内)。每项指南建议只能涉及一个科学部,并明确至少一个最新二级学科代码。
4.安全性。推荐指南建议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防范科研伦理、科技安全风险。
四、提交材料
1.《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黑龙江)项目指南建议表》 纸件1份,二级院、部签字盖章。
2.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见附件5),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2024年度项目指南模板》(见附件4)。
3.所有纸质材料由二级院、部统一交至科研二科,电子版统一发至kyc01@126.com的邮箱。
五、通知的具体内容、要求等信息参见附件。或到黑龙江省科技厅网站(http://kjt.hlj.gov.cn/kjt/c113905/202303/c00_31554445.shtml),查看《关于征集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黑龙江)申报指南建议的通知》。
六、如有疑问,请及时和科研二科联系。(机关楼315室)
联系人:李卓、宋艳华
联系电话:6504212
科研处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