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及相关单位: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已经发布,请各单位认真阅读通知内容及申报要求,按照要求组织申报。
一、申报日期:从即日起至2023年04月24日止。
二、申报方式:网上申报。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申请人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的填表要求填写(填写“申请者本人近三年来主要研究成果”栏时,请同时填写个人工作实绩),并由高校科研管理部门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按要求提交1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责任单位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统一寄送至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
三、申报内容
1.本专项任务项目申报需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前提下,结合实际认真凝练、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2.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课题原则上每项资助2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
四、申报条件
1.本专项任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每所高校限报2项。
2.本专项任务项目限高校专职辅导员申报(指在院系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岗人员,包括院系级党组织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学工干部等)。
3.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1、2022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6)申请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五、提交材料
1.《申请评审书》纸质版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用于形审);
2.二级院部的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加盖二级院部公章);
3.所有纸质材料由二级院部统一交至科研二科,电子版统一发至kyc01@126.com的邮箱。
六、申报要求、材料、相关工作流程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参见附件。或到教育部社会科学司网站(https://www.sinoss.net/c/2023-03-24/629738.shtml),查看《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七、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和科研二科联系。(机关楼315室)
联 系 人:李卓、宋艳华
联系电话:6504212
科研处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