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近期,某地发生一起教师在校内驾车将学生撞伤致死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校内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行人及车辆通行安全要求
1.进入校园的车辆驾驶人须严格遵守校内限速规定,稳驾慢行,校园内一律不得鸣笛、超车或并行;夜间禁止使用远光灯;进出校门和在学生上下课期间行驶时必须减速慢行,遇行人时,车辆必须让人。
2.校外因公办事人员和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必须履行入校审批和报备手续,并服从校园交通安全管理。
3.所有进校车辆需按照指定通道进出,在指定区域进行停放,严禁在未设置停车位的道路乱停、乱放。严禁在标识“消防通道”和人员流动量大的路口、通道泊车。
4.提高交通安全防范意识,师生员工步行时要留意路面车辆,通过路口和过道时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在道路上追逐、嬉闹,不戴耳机,不低头看手机。
5.严禁在校内交通道路上进行机动车、电动助力车的学驾训练。
6.因校园内交通压力大、停车位紧张,在校住宿学生非必要不要驾驶机动车进出校园。
二、校内重大活动交通管理备案要求
1.凡在校内举办活动、考试等,有20辆及以上校外机动车辆进校停放的,承办部门应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报保卫处备案。
2.对无备案的活动、考试等,一律不允许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停放。
三、对校内超速、违规停车等违反校内交通行为的处理
1.对违规一次者,给予车主警示,告知并提醒车主的校内违规行为。
2.对违规两次者,除给予警示外,向车主所属单位通报。
3.对违规三次者,向车主所属单位通报,并取消违规车辆录入校园交通管理系统的一个月授权,一个月内不允许违规车辆进入校园。待车主所属单位整改核验后,一个月后方可重新申请该车辆录入校园交通管理系统的授权,允许进入校园。
4.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行为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
武装部(保卫处)
2023年6月2日